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中意生态园,有关企业:

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是申报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前提条件,根据2020年修订的《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余科〔202020号),为做好今年的认定工作,决定开展2022年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达50万以上或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3%以上。如为规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上年度科技统计年报为准。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主要包括:研发人员工资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其中其他费用不得超过技术开发费的10%。

(二)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水平。企业申请认定时在其主要产品技术领域至少已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为企业。
(三)拥有较高技术水平、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研发人员达5人以上或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四)有基本的研发设备和专用场地。企业管理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与资金支撑,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和专用场地。

(五)组织体系健全。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究开发投入核算体系、研究开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等制度。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实行网上申报方式。企业登录余姚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yys.sti.gov.cn/)点击页面右上角法人登录按钮进入系统(首次登录用户需先进行注册,经实名认证后才可登录),选择左侧栏内申报新项目,点击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按系统要求填报。(平台登录、账户密码设置、系统填报等具体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7811024)。

2)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初审、受理并给予受理编号。

3)企业通过在线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报表,整理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送交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或宁波中意生态园审核。本次申报不需提交纸质资料,企业自存一份备查。

三、附件上传

1、上年度财务报表;

2、公司总体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说明;

3、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人员绩效考核等制度;

4、《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表》(由系统导出,加盖企业公章和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或宁波中意生态园审核章);

四、今年的申报共分二批:

第一批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325日;
      第二批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1125日。
     20224月份和12月份各公布一批认定名单。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徐力军  电话: 62702695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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