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浙江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运营良好,在省内建有研发机构和生产基地的企业。
(二)申报产品应聚焦细分市场,市场占有率高,技术水平领先,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三)浙江制造精品分为先进制造类、数字技术融合类、特色(消费品)类三个类别。
(四)申报产品需为近三年(2022-2023 年)上市产品,按照 3 类申报类别,产品上市后每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800万元、600 万元、600 万元(山区26 县分别不低于500 万元、300万元、300 万元)。申报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 3%。
优惠政策:
补助15万-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