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2年度慈溪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二批项目(行业共性技术攻关)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慈溪市产业应用技术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致力攻克一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不断形成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经研究,决定发布2022年度慈溪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二批项目(行业共性技术攻关)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计划

本批项目面向高端环境健康装备、关键基础件(轴承)、汽车高端零部件、生命健康与新材料、智能家电等5个产业领域共发布11个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慈溪市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3.申报单位2021年度已纳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并有经费支出,以市统计局核准为准。

4.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宁波市、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6.申报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须签订合作申报协议书,明确项目中研究任务分工,经费筹集使用预算,项目产出知识产权等内容。

7.企业、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均不得超过2项;项目前3位负责人应与项目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限(包括续签)覆盖项目执行期。

8.存在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验收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基本要求

1.项目内容应符合专项方向、涵盖申报指南所列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根据研发投入实际需求,进行预算编制和预算说明,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资助申请;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2.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以及经济和技术指标;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承诺说明。

3.企业在项目研发费用预算编制时,不得列支间接费用。

4.参与本批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参与编制的专项指南中的所有项目,也不得列入项目团队成员名单。

5.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经费,项目申报前已实际发生的项目研发投入,可以追溯确认为自筹资金并计入项目总预算;追溯期最长为申报前的12个月,即项目最早可2021111日开始。

四、申报程序

1.网上填报。申报单位通过登录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cxprogram)填报,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1114:00112017:00

2.在线初审。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审核,于112512:00前逐项确认推荐项目。

3.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意见。

4.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和实地核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核查结果,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

5.社会公示。经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发文立项。

6.签订合同。申报单位根据立项文件明确的财政补助金额,与市科技局签订合同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