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推动高新区“一区多园”分园创新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甬高新一区多园办〔2015〕2号)、《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分园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甬高新一区多园办〔2015〕3号),决定开展2022年度高新区“一区多园”企业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企业项目申报
(一)支持对象
申报“一区多园”政策的企业,其注册地应在经认定的分园四至范围内。
(二)支持方向
1.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企业研发机构;
3.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申报材料
1.宁波高新区“一区多园”分园发展基金申请表;
2.企业五证合一登记证;
3.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
(四)申报要求
1、认定文件编号应填写红头文件文号,例如高企认定文件为:《关于公布宁波市2022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3】1号);《关于公布宁波市2022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3】2号)。
2、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北仑区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北仑区科技局负责材料受理初审,填写申报汇总表,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时无需提交认定文件,我局统一打印,企业只需在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认定文件中勾选。
二、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企业于2023年3月9日(周四)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仑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