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北仑区(开发区)专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仑政[2017]35号)和《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2017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科技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仑科〔2017〕42号)文件精神,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专利相关工作,加快自主创新,促进创新型城区建设,现将2017年度北仑区专利申报项目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北仑区专利申请大户项目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北仑区(开发区)内注册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2、2017年度有效申请国内专利达到20件的(发明专利占比不少于10 % ),或者有效申请发明专利达到8件的,给予2万元补助,每增长50%的国内专利申请数,再给予1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有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在研发、生产、经营活动中能运用专利和专利制度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专利申请大户项目资助的单位,应当填写《2017年度北仑区(开发区)专利申请大户项目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国内有效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第一页),发明专利附申请费缴费凭证;

2、单位2017年专利技术工作总结。

申报单位填写《2017年度北仑区(开发区)专利申请大户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经归口管理部门(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上报区科学技术局。

二、2017年度北仑区(开发区)专利维权资助项目

在北仑区(开发区)内注册的企业,对于在已经结案的专利纠纷中,积极应诉或主动维权的企业,根据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内容可以确定对企业产生积极效果的,其在处理专利纠纷中所发生的差旅费、专利检索和咨询费、律师费、诉讼费、资料费等合理开支,经评审,根据维权成本,给予适当资助。

(一)申报条件:

1、北仑区(开发区)内注册的企业,财务上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2、申报人必须是该专利纠纷的专利权人或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3、该项知识产权维权已终结,终结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4、根据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内容可以确定企业维权成功或未侵犯他人专利权,并产生积极效果的。

(二)申请专利维权资助的企业,应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1、《北仑区专利维权资助申请表》;

2、工商注册登记复印件;

3、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复印件(针对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

4、国内外专利证书全文复印件;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5、最终国内外判决书、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6、专利维权费用清单及相关证明资料;

三、2017年度北仑区(开发区)专利代理机构或办事处资助项目

(一)受理对象

申报补助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在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的专利代理机构、办事处;

2、建立规范的专利代理流程管理制度;

3、上一年度无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未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投诉;

4、代理本区申请专利350件(或发明专利250件)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北仑区专利代理机构补助申报表》;

2、申报单位的登记备案资料及相关文件;

3、专利代理流程管理制度;

4、代理北仑区(开发区)地址专利的专利号清单及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需加盖公章,并应按申请人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报送区科技管理部门。 

四、受理截止日期

申报材料的截止到2018月5月11日。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