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争投重点任务,高质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根据全市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发布2019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一、征集范围
(一)重点项目
方向1:宁波市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战略研究
研究目标:全面总结梳理宁波“十三五”科技创新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广泛调研国内先进地区,谋划宁波科技创新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举措,提出“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路径、重点发展的技术领域和重点工程,形成《宁波市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战略研究》。
方向2:“十四五”时期宁波市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及影响研究
研究目标:从科技变革趋势、全球科技竞争态势等方面,分析未来一段时间宁波市科技创新发展面临的新趋势、新特点、新态势,梳理国内发达地区科技创新的战略部署和发展动向,分析对宁波市科技创新发展的主要影响,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交《宁波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
方向3: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的沪甬、沪杭科技合作战略研究
研究目标: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梳理宁波与杭州、上海的创新资源、创新能力、优势领域,深入分析宁波与杭州、上海科技合作基础,提出宁波与杭州、上海科技合作领域、合作方式、合作路径等政策建议,提交《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的沪甬、沪杭科技合作战略研究》。
方向4: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
研究目标:调研全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发展现状,分析全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建设、分布、运行、创新产出、服务绩效等总体情况,以及对产业的支撑发展作用,深入剖析管理运营机制、模式等存在问题,提出推动我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高质量发展的策略建议,提交《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支撑宁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
方向5:产业技术研究院高质量建设运行对策研究
研究目标:立足长远,放眼未来,围绕引进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创新“栽树工程”,梳理国内外研究院发展机制,分析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机制,研究提出研究院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为高质量发展储备新动能,提交《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高质量建设运行对策研究》。
方向6:德国、法国、瑞典科技园创新发展研究及与我市合作模式探索
研究目标:调研分析德国、法国、瑞典等欧洲科技园发展重点、发展路径和发展现状,梳理形成国外科技园发展模式和经验,分析和我市开展合作的方式与路径,提交《德国、法国、瑞典科技园创新发展研究及与我市合作模式研究》。
方向7:海洋药物与健康食品领域的国内外人才链研究
研究目标:聚焦海洋药物与健康食品领域发展需求,分析当前该领域国内外研发力量分布,立足我市现有人才基础,研究提出推进相关产业人才链布局建设的策略建议,提交《海洋药物与健康食品领域的国内外人才链研究》。
方向8: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技支撑路径与突破口研究
研究目标:聚焦乡村振兴科技支撑的内涵、特征及体系构成、功能,分析宁波科技支撑乡村振兴能力及运行机制,研究提出发展突破口和政策建议,提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技支撑路径与突破口研究》。
(二)一般项目
1.促进甬江科创大走廊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的研究。
2.加快完善宁波科技金融生态的对策研究。
3.推进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路径研究。
4.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障碍及对策研究。
5.宁波-硅谷科技人才和高技术项目合作平台建设机制研究。
6.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对策研究。
7.科技成果产权所有权激励体制机制研究。
8.产教融合背景下提升高职院校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的对策研究。
9.宁波市青年科技人才的现状调查及普惠性支持对策研究。
10.高端科技人才的精准引育机制研究。
11.国内外科技政策比较分析。
12.海外孵化器建设运行模式研究。
13.推动科学精神融入城市文化精神的对策研究。
14.加快先进技术成果在环境保护、精准医疗等领域推广应用的对策研究。
15.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对策研究。
16.宁波市重大科技专项绩效管理研究。
17.新技术的社会风险评价与防范机制研究。
18.新兴产业(如人工智能)标准分类和统计制度研究。
19.“放管服”背景下推进科技项目监管的对策研究。
20.推进区县(市)科技创新工作评价方法研究。
21.扩大科研管理自主权背景下,加强科技人员信用建设的对策研究。
22.宁波市科普发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
二、申报要求
1.2019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大类,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名称。申请项目要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实际市情,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政策建议。
2.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3.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自立项之日起)。
4.申请主体应为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机关法人单位。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项目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一致。
5.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软科学项目:
(1)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市级项目和当年申报市级项目累计已经达到2项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承担1项在研市级软科学项目的;
(3)在研国家、省级自然基金、社科基金、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2019年度市软科学项目。
6.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已承担相关市级项目者,不得重复申报内容基本或完全相同的选题。
三、其他
1.2019年10月8日开放网上申报系统,11月8日申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