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仑政〔2019〕34号)和《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科技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仑科〔2020〕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科技创新团队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应为本区域范围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为主体;

2、依托单位应具有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为依托;

3、在国内同行中达到领先水平并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或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

4、应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研究方案、人才培养计划、阶段性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志性创新成果目标,非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项目应有实现产业化的初步商业计划书;

5、申请科技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符合《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6、创新团队需具有合理的人才规模,研究型、应用型人才搭配得当,应有明确的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二、注意事项

1、创新团队实行带头人申报制,拟申请的创新团队按照《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附件3),附件材料真实有效;

2、创新团队项目应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填报申请经费概算和各项经费概算费用明细,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3、创新团队项目应根据课题研究实际,提出合理的预期经济指标以及技术指标,其中技术指标要量化,且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相关检测报告。中期验收时需要提供与项目进展相关的佐证材料,任务期满三个月内,需提出验收申请,需要项目延期的,应在任务书到期前三个月内提出期限变更申请。

4、创新团队申报提供的书面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由归口管理部门(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园区))审核通过后,报送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仑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