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宁波市北仑区科技创新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为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北仑区科学创新奖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仑政〔2019〕34号)和《宁波市北仑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仑政办〔2018〕8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人才创新奖的上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推荐)

1、被推荐人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成就,推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重大发展;

2、被推荐人作为科技项目主要完成者,多次完成市级以上重大或重点项目,并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发明奖)或多次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发明奖)、市级科学技术奖,成果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效益在同行中位于前列或成果的转化创造了重大的社会效益;

3、被推荐人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技术先进性在同行中位于前列,投入生产后明显提升了产品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并对带动该行业或产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4、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以被推荐人为主解决了重大科技项目的关键技术难题,引起了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成果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效益在同行中位于前列或成果的转化创造了重大的社会效益;

5、组织所在单位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科技创新活动,充分利用内部和外部科技、人才资源,开展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等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人员。

(二)推荐申报项目归口

推荐申报区科技创新人才奖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经区科技局认定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或国内相关专业领域2名著名专家联名推荐上报

(三)推荐材料要求

1、区科技人才创新奖推荐表(附件1);

2、被推荐人事迹材料;

3、需要佐证的其他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书一式4份,有关证明材料各1份。推荐书由相关部门盖章

二、科学技术奖的上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在应用研究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

2、在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材、工具、零部件、计算机软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环保和安全等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材料及其系统(即产品、工艺、材料的技术综合,不包括仅依赖个人经验与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发明,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实施产业转型升级、社会公益、国家安全、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应用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等研究中取得突破,并对实践产生重要指导作用。

5、在农业新品种引进与培育方面,果蔬、林特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规模化引进与培育以及设施高效栽培技术及标准化生产技术。

(二)推荐申报项目归口

推荐申报区科学技术奖卫生教育类项目按归口关系由主管部门推荐上报,其他项目按主要完成单位(个人)的地域隶属关系,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园区推荐上报。

(三)推荐申报要求

1、各奖项按照《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宁波市北仑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推荐申报。

2、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推荐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由项目申报单位负法律责任,推荐单位负责把关审核。

3、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专用项目不在推荐之列。军民通用项目可以推荐。

4、申报农业科技创新奖,申报单位应是在北仑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具备项目实施的设施、人才等基本条件,科研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报新品种引进与培育类重点项目,要求该品种在北仑区域内首次引进、有一定规模且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书首页上主要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原则上与鉴定(评审)证书或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一致,并与申报书中完成单位情况表和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完成单位应出具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附在承诺书后面。

2、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及个人信函的评价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3、项目评审后其申报书面材料不再索取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