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82号)要求,决定启动我市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外国国籍,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

(二)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四)在促进与中国人才交流和培养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五)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六)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广泛社会影响。

(七)此前未曾获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曾获其他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项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原则上应获得过浙江省西湖友谊奖,获得过宁波市茶花友谊证书且贡献突出的也可推荐。

(八)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二、申报推荐材料

(一)申报单位报送《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及附件材料的电子版:1.照片;2.专家有效期内护照首页扫描件;3.专家本人提供的简历及翻译件;4.主要贡献;5.主要贡献补充说明。

(二)《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原件,聘请单位意见栏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各归口管理单位汇总填报《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应对专家贡献高度概括和凝练。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填写申报材料,切实提高文字质量。主要贡献应参照模板要求编写,简要概括专家主要贡献(重点是对华合作贡献),做到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说服力强,不超过600字,所有外文信息均翻译为中文。

(二)主要贡献补充说明应包括专家详细介绍,对主要贡献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

(三)各归口管理单位要按照条件认真把关,择优推荐外国专家不超过1名,于413日上午11时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外专局。

联系人:乐遵敏;电话:89186223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