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的总体部署,科技部于3月下旬相继发布了“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蓝色粮仓科技创新”、“固废资源化”、“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新一代人工智能”等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我市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网络填报。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符合专项申报要求(详见附件)的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2、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对项目预申报书进行审核,对于符合申报资格要求的项目予以推荐。

3、正式申报。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提交。

二、受理时间

详见科技部各专项申报指南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