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百家科创平台服务万家企业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为发挥市科创平台资源优势,服务保障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和达产扩产,集聚“创新链”助力全市的产业链和供应链,根据《宁波市百家科创平台服务万家企业行动方案》(甬科政〔2020〕28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创平台要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全市各类科创平台作为科技服务的主力军,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入一线积极开展惠企助企服务。服务企业是科创平台自身实力提升的重要机会,各科创平台要梳理服务事项,制订专项服务计划,原则上每家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结对企业不少于50家。

二、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做好企业需求排摸工作。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广泛征集企业技术服务需求,及时汇总梳理企业复产扩产遇到的问题,发动各科创平台做好服务企业工作;重点要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研发机构企业、复产有困难的制造业企业等。

三、建立科技需求和创新资源供给的对接通道。宁波市科技大市场、“爱心科技人”等平台要积极开展供需项目对接活动。鼓励供需双方采取市场化机制(不含疫情期免费服务项目和活动),明确协议服务目标、服务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形成稳定的长期的科技合作关系。

四、有关要求。

1. 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将本通知于2月21日12:00前下发到所属地的各科创平台(名单见《宁波市百家科创平台服务万家企业行动方案》(甬科政〔2020〕28号)附件2,其中重点实验室、科技金融、共享平台、国际科创平台由市科技局负责通知);确定一名局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联络员)负责本项工作,名单及通知下发到位情况于2月21日12:00前报市科技局;于每周四12:00前将企业科技服务需求信息通过线上快捷填报系统报送至市科技局。

2. 请各科创平台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将科创平台服务企业信息于每周四12:00前通过线上快捷填报系统报送至市科技局(网址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