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都知道,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属于复审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有关要求,提供以下复审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书;
2. 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用以证明企业是依法成立的;
3. 科技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生产批文、关键技术、技术指标、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的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职工情况说明材料(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出具);
6. 需要出具的报表和相关证明
(1)出具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
(2)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专项审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3)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鉴证报告(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4)企业要提供认定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的附注说明;
(5)年度纳税申报表(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需要注意的点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审时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第(四)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并由认定机构重新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