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准备专利申请,但是申请却被拒绝了,这对于许多人来说必然是难以接受的,因为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财力、人力以及时间。而专利申请被驳回也是有补救措施的,那就是专利复审。如果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的决定不服,就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起的三个月内,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在复审后做出决定,并向专利申请人通知。
一、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1.该发明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2.该发明在合法性要求方面不符合。
3.该发明在专利法规定中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4.该发明在专利文件的撰写中不符合相关要求。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的说明书中没有明确、完整的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使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法实现。
(2)另一种是超出了范围,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不在原说明书的范围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在原图片或者照片的范围内。
5.专利权的主体是非法的。
二。专利复审程序是什么
1.专利申请被驳回。
2、提出专利申请审查(3个月内)
3.正式审查
4.专利复审预审
5.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
6.维持拒绝决定或撤销拒绝决定
7.拒绝接受司法救济程序。
三。审查程序的详细说明
1、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
专利复审程序启动时间: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不是没有期限的,在收到专利申请驳回通知书的3个月内,专利申请人就要决定好是否请求复审。且审查请求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出。
2.专利复审
在申请人提出专利复审并复审程序启动后,专利复审委员会首先将复审请求书连同原申请文件一起送交至原审查部门。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预审意见。除特殊情况,原审查部门完成预审的时间应当是自收到案卷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如果原审查部门同意在预审意见中对原驳回决定进行撤销,则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将是直接出小原驳回决定,并通知复审申请人,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批。如果原审查部门坚持在预审意见中驳回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时应当成立合议庭。
3.作出专利复审决定
合议庭审查后作出审查决定。有两种审查决定,分别时撤销原驳回决定与维持原驳回决定。如原驳回决定撤销,则专利申请的状态将恢复至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起审查程序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如原驳回决定仍然维持,专利申请人对原驳回决定仍然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4.专利复审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专利申请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专利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则视为同意复审决定,决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