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科技金融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出台 科技金融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0/10/28

科技加金融,是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痛点”的重要办法之一。作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利器”,科技与资本的结合大有可为。

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创新创业融资难题,日前,我区修订出台了《北仑区科技金融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继续设立并扩充“科技金融风险池资金”,进一步规范科技金融贷款的运作。

2016年,我区正式启动科技金融工作,设立“科技金融风险池”,建立起政府托底、无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机制,专项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池共安排资金1000万元,每年可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1亿元的信贷资金。

数据统计显示,3年来,风险池已累计向35家企业发放科技金融贷款1.77亿元,受到了广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普遍欢迎,为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挥了重要作用,区域科技创新氛围日益活跃。

随着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区科技金融贷款工作也逐渐显露出了一些不足。科技风险池的总规模还是比较小,不能完全满足我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需求,单家企业最高额度40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也束缚了企业的贷款需求。而且原先采用的是固定一家银行和一家保险公司垄断的模式,从长远看,也不利于良性竞争。

新问题,必然要求新突破。为更好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年初以来,我区积极组织区内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就具体条款的实施可行性进行专题分析。

修改完善后的《办法》显示,我区科技金融风险池规模进一步扩大,由原来的1000万元提升至3000万元,每年可提供给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额度将扩充至3亿元,辐射企业范围明显增大。单家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也由原来的4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科技创新型初创企业、小微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孵化器内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贷款总户数的30%,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规定,合同期内当年度代偿资金额超过风险池资金50%时,将暂停风险池的运作,待分析情况提出对策后确定恢复运行,如风险池资金在当年度发生代偿,下一年度开始予以补足。

《办法》规定,在北仑区内注册、纳税并符合科技金融合作银行贷款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均可申请该项贷款业务,其中,对符合条件以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贷款的,将优先予以考虑。

原先我们采取的是固定一家银行和一家保险公司的垄断模式,修改完善后将增加参与银行和保险机构。合作银行将由区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在经市银保监局批准设有科技金融贷款的分(支)行和总部设在北仑的相关银行中选定,不超过3家;合作保险公司在批准的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共保体成员单位中选定,不超过2家。

企业申请贷款,除了额度,审批速度也很关键。《办法》中格外引人关注的一点,是“贷款办理流程将继续简化”。根据规定,申请科技贷款的企业经所在街道(园区)、银行(保险公司)盖章确认后,由原来的“报送区科技局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简化为“提交区科技局进行申贷企业资格审核”。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批时间将明显缩短,这也能够帮助企业更快拿到资金,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

其他变化还包括明确了“企业累计贷款时间和期限”。规定显示,企业单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归还贷款后可重新申请续贷。企业累计贷款时间以轮为周期,第一轮周期结束自动归零,第二轮周期开始(合作银行、保险公司第二轮合作协议生效日起)企业累计贷款时间重新计算,企业享受科技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六年。

此外,针对“贷后管理”,也增加了一项条款,规定“初创企业和科技孵化企业贷款1年后,其研发费归集、专利申请等科技创新指标未有进步时,在贷款企业续贷申请资格审查中可予以否决”。

目前,我区已专门成立区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科技金融政策研定、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公司)确定、特别优秀企业贷款额度和年销售收入限额设置、不良贷款处置、新老政策衔接等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对接。

科技牵手“金融”,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享受到了更多的政策“福音”,未来,我区也将在培育科创企业集群、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征途中,继续步履铿锵,坚定前行,努力为全面实施“双城”战略,推进“三个北仑”建设注入更强大的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