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区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各街道、慈城镇、新兴产业服务中心、高新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北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区科技〔2022〕9号),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区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需是在江北区注册、纳税,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度研发投入同比上年增量超过50万元的规上企业(2022年5月的规上企业);

2、企业研发投入必须单独建账核算(在财务账套下设置研发费用科目,分项目分类别核算)。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1、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未注册单位先注册)法人登录“浙里企业新产品研发服务”网(网址:https://xcpyf.nbjb.gov.cn )点击“研发申报”模块后选择“江北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在线办理,按要求填报补助申请表格并上传 PDF 格式的材料后提交。其中补助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需下载加盖企业公章后以PDF 扫描件形式上传系统。

2、申报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20、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披露研发费用)或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在线填报研发费用数据必须与上传的审计报告数据一致,若不一致将不享受本次研发投入补助。

3、申报单位需上传财务账套下设置的研发费用科目截图,以及其他证明研发投入已单独建账核算的材料。

4、归口管理单位按要求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

 

三、申报时间

 

1、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6月6日0点至2022年6月13日24点,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由申报企业自行留存备查,无需提交。

2、归口管理单位于2022年6月14日至6月15日17点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