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区创新主体培育工作,更好地做好202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辅导工作,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排摸工作。
预申报排摸对象
(一)2023年需重新认定的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二)已排摸的拟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申报企业;
(三)非高新技术企业的国家、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有意愿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其他各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