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研发投入工作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工作人员研发投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企业研发费用核算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6日

北仑区(开发区)研发投入工作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工作人员研发投入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核算体系建立、科技统计报表填报等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支持对象包括各街道负责辖区科技统计的非编制人员、重点企业财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重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

第三条 区科技局在 “一区多园”分园工作经费中安排不超过30万元经费用于奖励资金。

 

第二章 主要内容

第四条 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对各街道负责辖区企业科技管理工作的非编制人员,评价优秀的给予研发投入工作经费补贴2000元/人,绩效评价与辖区企业规范建账、研发费填报情况等结果挂钩。

第五条 为激发企业相关科技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给予符合下述条件的企业财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定的工作经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1、首次建立研发投入独立核算制度并准确填报研发投入报表的企业财务负责人,按以下条件进行工作经费补贴:

1)研发投入经费达到1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 1000元奖励;

2)研发投入经费达到3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 1500元奖励。

2、对上年度已填报研发投入报表且本年度增幅明显的企业财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按以下条件进行工作经费补贴:

1)研发投入经费在 500万元以上且增幅在50%以上的, 给予财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000元奖励;

2)研发投入经费在 5000万元以上且增幅在 30%以上的,给予财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2000元奖励;

3)研发投入经费在2亿元以上且增幅在10%以上的,给予财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3000元奖励。

所在企业研发投入强度需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已获评一区多园“北仑分园”先进统计个人的不重复享受此政策。

第六条 鼓励重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为我区提供专业化的优质高效服务,对全年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填报等专项辅导培训,并实现有效“清零”,按以下条件给予研发投入专项激励资金奖励:

1、开展专项辅导培训场次10—20场次(含)、服务企业累计达50家的,有效“清零”企业数超过10家,给予一次性4000元奖励;

2、开展专项辅导培训场次20—30场次(含)、服务企业累计达100家的,有效“清零”企业数超过30家,给予一次性6000元奖励;

3、开展专项辅导培训场次超过30—40场次(含)、服务企业累计达150家的,有效“清零”企业数超过50家,给予一次性8000元奖励。

4、开展专项辅导培训场次超过40场次、服务企业累计达200家的,有效“清零”企业数超过80家,给予一次性10000元奖励。

 

第三章 资金审核与拨付

第七条 各街道负责辖区企业科技管理工作的非编制人员于年底开展研发投入管理绩效评价,经街道初审后,报区科技局汇总;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及时将全年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有效“清零”依据和培训服务台帐等资料报区科技局审核;企业补助对象根据区统计局全年研发投入数据核算,根据区科技局通知要求,上报企业财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名录。

第八条 区科技局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下拨相关资金。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除另有规定外,本办法所涉补助资金按年初预算安排发放,若超过年初预算,则按比例下调兑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