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仑委发[2016] 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科技创新团队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应以本区域范围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为主体;
2、依托单位应具有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为依托;
3、在国内同行中达到领先水平,并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或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
4、应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研究方案、人才培养计划、阶段性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志性创新成果目标,非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项目应有实现产业化的初步商业计划书;
5、申请科技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及团队应符合《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二、注意事项
1、创新团队实行带头人申报制,拟申请的创新团队按照《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附件材料真实有效;2、创新团队项目应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填报申请经费概算和各项经费概算费用明细,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3、创新团队项目应根据课题研究实际,提出合理的预期经济指标以及技术指标,其中技术指标要量化,且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相关检测报告。中期验收时需要提供与项目进展相关的佐证材料,任务期满三个月内,需提出验收申请,需要项目延期的,应在任务书到期前三个月内提出期限变更申请。4、申报限制。项目申报应受限以下要求:(一)同一项目或内容类同的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二)区科技计划已立项(类似)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三)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区级项目和当年申报区级项目累计数不得超过2项;(四)存在承担市、区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验收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单位不得申报。5、创新团队申报提供的书面材料一式二份,由归口管理部门(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园区))审核通过后,报送北仑区科技局。6、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