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发展服务办,有关企业:为了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加强科技资源的流动性,根据《鄞州区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双创券使用及资金管理办法》(鄞科〔2021〕34号 ),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鄞州区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双创券(以下简称双创券)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双创券支持对象:国家、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双创券使用范围:
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金融、人才培训、创新创业。
三、支持额度:
每家企业每年使用双创券的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四、注意事项
1、双创券与科技创新券、科技合作补助等区级项目就高不重复补助;
2、双创券系统常年受理,2023年计划上半年兑付两批。鄞州企业按照操作手册注册实名后,可直接申请兑现,无需申领额度,请企业及时在系统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