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人工智能 +” 行动的战略部署和工信部等八部门实施 人工智能 + 制造 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实施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 五个百项 工程,推动人工智能在制造业重点场景、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深度应用,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全方位、高水平赋能新型工业化。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6 年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 数智优品 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培育重点领域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 数智优品 ”4 类。 2026 年培育应用场景 50 个、应用标杆企业 25 家、人工智能服务商 30 家、 数智优品 ”80 项。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未纳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出现债务违约、数据造假、重大消费投诉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等情况。

       (二)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1.申报单位应为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或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单位。

       2.申报应用场景应在我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应用主体属于工业领域,且主要投资在 2025 1 1 日后发生。

       3.所申报应用场景要求成效显著,具有典型性、创新性、示范性和可复制可推广性,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人工智能应用标杆企业

       1.申报单位属于 “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域内的制造业企业, 2025 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1 亿元以上。

       2.申报单位 2024—2025 年累计信息化投入(包含信息化软硬件、信息技术服务、工业网络部署等 ICT 投入,不含土建、工业制造设备等投入)超 500 万元,其中在算法模型、算力、数据、智能体等人工智能技术相关投入超 200 万元。

       3.申报单位在人工智能行业模型、特色智能体应用上已形成典型应用案例,实现关键工艺环节智能化突破、生产经营降本增效、业务模式创新提升,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四)人工智能服务商

       1.申报单位应为从事人工智能相关的软硬件产品研究、开发、系统应用、集成服务等核心产业,通过模型、算法、算力、智能体、智能终端、智能设备等,在经济发展、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人工智能相关产品、工具、平台、解决方案等的服务商。

       2.申报单位应具有成熟的项目管理、服务保障体系,近三年内,在浙江省内至少成功交付 2 个以上服务项目。重点关注在工业领域的赋能创新应用。

       3.鼓励省级数字化服务商、 浙江数商 等开展人工智能技术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省级数字化服务商、 浙江数商 申报人工智能服务商。

       (五)人工智能 数智优品

       1.申报产品的条件

        1 )产品应为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模型(算法)、软件智能体、终端产品等,能够执行复杂任务、提供智能化服务和交互体验,技术处于国内先进,具备良好的生态。

        2 )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研发证明。

        3 )申报 数智优品 应提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产品应质量可靠、功能完善、性能优异,并具备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该产品的检测报告;如申报产品涉及算法或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须提供网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明。

        4 )产品应具有一定的销售收入或具备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2.申报方向

        1 )模型 / 算法。包括通用大模型、垂域行业大模型、场景小模型、智能算法等。

        2 )软件智能体。包括具有自治性、反应性、社会性、预动性等特征,应用于各领域以软件形式呈现的智能体。

        3 )智能终端产品。包括 AI 手机、 AI 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驾驶终端、智能机器人、工业终端、商业终端、其他终端等。

        4 )其他。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其他产品。

三、申报流程

       按统一申报、分方向评选方式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企业进入 浙企之家 网站(地址: https://zj87.jxt.zj.gov.cn/zj87-hqzc/index.html#/enterprise “2026 年人工智能 五个百项 培育 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在线填报相关资料,提交佐证材料。每个单位可申报多个类别,但在同一申报类别中仅限择优遴选 1 项。

       (二)地方初审。相关县(市、区)经信局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各设区市经信局复核并盖章上传推荐汇总表。

       (三)评审认定。省经信厅对各地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并形成 2026 年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 数智优品 培育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浙江省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加强指导。鼓励相关领域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积极组织成员单位申报。意向申报单位请于 2026 7 20 日前线上提交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其中基本信息表为必填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 数智优品 申报表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型选择填写,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请各县(市、区)、设区市于 2026 7 23 日前完成属地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二)请各设区市经信局汇总辖区内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 数智优品 培育工作的责任人,并于 7 13 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数字经济处。

       (三)纳入培育名单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 数智优品 ,在申报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国家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项目和典型案例、省级数字化服务商、浙江数商培育、 品字标浙江制造 ”“ 浙江制造精品 、浙江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等相关工作中择优给予推荐支持。